安徽合肥南陵县城东实验初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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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县城东实验初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H**CG****HW****(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号) 二、项目名称:南陵县城东实验初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宣城市******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叠嶂西路宣城国购广场*幢B座****室 中标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货物类名称:双门蒸饭车 品牌:华杰 规格型号:ZC-**-C 数量:*套 单价:****元五、评审专家名单: 陈伟、蒋志浩、周其瑜、汪颖慧、韩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中标价×*.*% 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是 *、无效投标单位:(*)芜湖市******:未提供有效中小企业声明函;(*)合肥精良******:未提供有效中小企业声明函;(*)安徽创******:未提供有效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标单位业绩:宣城市******,(*)芜湖市育文学校厨房设备采购;(*)经开区幼儿园食堂采购项目 ** 包。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在线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cn),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c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陵县城东实验学校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籍山镇陵阳东路与学士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 地址:芜湖市苏宁环球写字楼A座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康、王瑶 电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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