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云浮关于征求《新兴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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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现行《新兴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暂行办法》(新府〔****〕**号)有效期将止,为确保国有资产处置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县国资事务中心按照县政府工作安排,草拟了《新兴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征询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县国资事务中心将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一、公示文件:《新兴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二、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三、公示方式及地点:(一)网上公示,新兴县人民政府网站。(二)公示意见反馈方式,网上公众意见留言栏留言,发电子邮件至邮箱gzbb*******@***.******.***.***.******.***.gov.cn,信件寄往“云浮市新兴县新城镇文华路**号县电教大楼八楼”,邮编:******。(注:使用真实姓名和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沟通联系)(联系人:苏国雄、谢晓文 , 电话:****-*******)  附件:新兴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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