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湖南省儿童医院病案数字化加工及托管服务项目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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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儿童医院病案数字化加工及托管服务项目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发稿时间 :****-**-**】 【阅读次数:】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儿童医院病案数字化加工及托管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年**月**日 **:**
延期开标时间:****年**月**日**:**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附页* 评标方法及标准表”,综合实力更正如下:
原招标文件“供应商:*、具有病案管理系统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的计**分;*、具有保密资质的计**分;*、具有扫描及图像处理系统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的计**分;*、具有档案扫描和PDF合成系统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的计*分;注:以上须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计分。”
现更正为:“供应商:*、具有病案数码影像信息管理系统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的计*分;*、具有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的计*分;*、具有病案图像黑底处理系统软件著作权证书的计*分;*、具有国家秘密载体印制档案管理系统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的计*分;*、具有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计*分;*、IEC*****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计*分;*、基于ISO/IEC *****-*的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计*分;*、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的计*分;注:以上须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计分。”
其他内容不变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曹广飞
电话:****-********
*、采购人
名称:湖南省儿童医院
地 址:长沙市梓园路**号
联系人:徐女士
邮编:******
电话:****-********
电子邮箱:/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蔡锷南路天辰腾达商务大厦
联系人:蒋当 焦俊 王长征 曹广飞
邮编:******
电话:****-********
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