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庐江独立工矿区矾山镇道路及配套设施工程项目一期EPC工程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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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庐江独立工矿区矾山镇道路及配套设施工程项目一期EPC工程监理 原项目编号:****ANNBZ***** 原公告日期:****年**月**日 **:**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庐江独立工矿区矾山镇道路及配套设施工程项目一期EPC工程监理澄清公告项目编号:****ANNBZ***** 各投标单位: 现对庐江独立工矿区矾山镇道路及配套设施工程项目一期EPC工程监理(项目编号:****ANNBZ*****)澄清如下: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投标保证金中“二、投标保证金免缴条件及要求:□适用?不适用”。 修改为:二、投标保证金免缴条件及要求:?适用□不适用,适用于单项合同估算价*亿元及以下的政府投资以外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和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投标人同时符合下列情形,可免缴投标保证金: ①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不含投标截止日)参加安徽省交通运输厅组织的信用评价且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为监理专业最高等级。 ②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不含投标截止日)一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信用评价或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如未提供承诺或提供的承诺与投标人实际不符的,均不符合免缴投标保证金情形;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按照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信用等级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信用等级,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需满足上述第②个条件; *)获得减免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企业应当遵守招投标法律、法规,不免除违法、违规、违约责任。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保证金)中的“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进行了补充,具体详见澄清公告附件文件。 本次澄清公告内容未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开标时间及地点不变。 注:此澄清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随时关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企业库系统发布的信息并及时下载。 招标人:庐江县矾山镇人民政府、庐******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矾山镇和谐大道*号、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号 邮编:****** 联系人:卢主任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振兴路****号 邮编:****** 联系人:孙工 电话:*********** ****** ****年*月**日 第*次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天*小时**分**秒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 办理用时: *天*小时**分 附件: 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监理.docx庐江独立工矿区矾山镇道路及配套设施工程项目一期EPC工程监理澄清公告.pdf竞价报名请到网址:http://***.******.***.cn/jyxx/******/*********/********/***d*e**-aaf*-***b-a**b-f**af****e**.html?ztbtab=*********&biaoduanguid=*f*****a-**ae-****-a***-*e**f*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