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自贡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政府关于贡井区城市道路禁止载货汽车通行和禁止运输危险物品车辆通行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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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保障城市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贡井区部分城市道路实施禁止载货汽车通行和禁止运输危险物品车辆通行的交通组织措施。现将相关措施通告如下:一、禁止通行区域、车型及时间(一)盐马路及延长线、长征大道、贡兴路及延长线,以及这三条道路形成的区域内道路,禁止中型以上(含中型)载货汽车和运输危险物品车辆通行,禁行时间为*:**至**:**。(二)天池山路、建材路、广场路、贡草路,以及上述路段与盐马路形成的区域内道路,禁止中型以上(含中型)载货汽车和运输危险物品车辆通行,禁行时间为*:**至**:**。(三)长征大道禁止载货汽车和运输危险物品车辆通行,禁行时间为*:**至**:**。二、禁行区域实行电子通行码管理凡在上述禁行区域内居住、属地单位的禁行车辆所有人(单位)或需要通行的车辆所有人(单位),可使用“交管*****”客户端申请临时通行码,申请成功后持电子通行码通行。三、法律责任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查处。特此通告。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政府****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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