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朝阳朝阳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置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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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开始朝阳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置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信息发布时间:****/*/**】【我要打印】【关闭】中标候选人公示工程编码TP***************工程名称朝阳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置工程标段名称朝阳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置工程编号TP*********************建设单位朝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人(受理异议联系人):赵博宇联系电话****-*******工程类别市政设施管理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项目所在区域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建设地点朝阳市龙城区召都巴镇土城子村,朝阳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内。中标候选人情况排序单位名称投标报价工期(日历天)质量评审得分资格能力项目负责人证书证书编号**************.***元**合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乔详曦二级建造师辽**************************.***元**合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周学英二级建造师辽*************中铭(辽宁)*************.***元**合格**.**市政公用工程(燃气工程除外)施工总承包叁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韩影二级建造师辽************公示开始时间****-**-**公示截止时间****-**-**填报单位朝阳市燕都******联系人郝红梅联系电话***********备注说明异议渠道及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正文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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