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参保人请注意6月起特殊疾病门诊政策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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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江县广大医保参保人请注意,*月起,特殊疾病门诊政策有以下优化啦!
一、特殊疾病门诊报销范围优化
*月*日起,特殊疾病门诊报销范围调整如下:
A类特殊疾病门诊报销范围调整为治疗期间相关的药品费。其中,恶性肿瘤(非放化疗期)、儿童苯丙酮尿症(包括四氢生物蝶岭缺乏症)、艾滋病报销范围不作调整。
B类特殊疾病门诊报销范围调整为治疗期间相关的药品费、检查费、治疗费。
二、特殊疾病门诊备案管理优化
特殊疾病门诊的备案机构为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备案后定点医疗机构均可结算特殊疾病门诊费用。
(通俗讲,就是可以在市内任何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办理特殊疾病门诊的备案,办理后,可以在所有定点医疗机构报销特殊疾病门诊费用。)
备案流程:
(一)参保人员在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检查,由该医疗机构符合资质的医生根据检查结果,判断该患者是否符合我市特殊疾病门诊病种认定标准。符合认定标准的,由医生出具病情诊断证明,并协助参保人填写 《乐山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 (以下简称“申请表”)。由参保人将“申请表”交给该医疗机构医保窗口盖章确认。
(二)参保人将“申请表”等认定资料交由备案医疗机构医保相关工作人员即时在医保信息系统中录入信息,完成备案。
(三)对异地就医的参保患者,持有近期符合认定资质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病情诊断证明 、检验检查报告等认定资料,填写“申请表”后,可通过到现场或他人代办等方式在我市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特殊疾病门诊备案。
夹江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咨询电话:****-*******;*******。问:我在夹江参加居民医保,现在成都居住,办理特殊疾病门诊在哪里认定?哪里备案?之后可以在成都定点医院拿药吗?
答:夹江范围内可以在夹江二级及以上医院(夹江县人民医院、夹江中医医院、七十七医院、众信骨科医院)认定并备案,也可以在以上医院认定后到县医保中心或者乐山市范围内的其他定点医院备案。完成备案后可直接在成都的定点医疗机构购药报销。
问:我办理了特殊疾病门诊,定点在夹江县的某某医院,这家医院现在这种药缺货了,我该怎么办?
答:之前,按照特殊疾病门诊政策,只能定点某一家医疗机构,从****年*月*日起,只要是定点医疗机构均可购药报销,所以可以更换到其他有药的医疗机构拿药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