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宁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长沙市天虹百货有限公司宁乡分公司、宁...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根据国抽平台监督抽检结果,我市有*批次食品不合格,分别******宁乡分公司销售的四季豆(菜豆)中噻虫胺项目、宁乡维哥小吃店制作和销售的荞麦馒头中糖精钠(以糖精计)项目和宁乡灰汤镇涛哥老面包点店制作和销售的老面白馒头(自制)中糖精钠(以糖精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我局对上述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进行了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我局分别******宁乡分公司、宁乡维哥小吃店、宁乡灰汤镇涛哥老面包点店开展执法检查。经现场检查,未发现上述不合格批次食品。经查,当事******宁乡分公司在购进上述不合格批次四季豆(菜豆)时,未完全履行索证索票义务。宁乡维哥小吃店、宁乡灰汤镇涛哥老面包点店在食品制作过程中把关不严,控制不到位,存在违法行为。当事******宁乡分公司、宁乡维哥小吃店、宁乡灰汤镇涛哥老面包点店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召回不合格产品,查找导致产品不合格的原因,进行有效整改,并提交了整改情况报告。当事******宁乡分公司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禁止销售下列食用农产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之规定,属于经营兽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当事人宁乡维哥小吃店、宁乡灰汤镇涛哥老面包点店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的行为违反了《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小餐饮不得从事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第十三条第(十)项禁止食品小作坊从事下列行为:使用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或者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之规定,属于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违法行为。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责令当事******宁乡分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元,并处罚款****元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当事人宁乡维哥小吃店改正违法行为,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元,并处罚款****元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当事人宁乡灰汤镇涛哥老面包点店改正违法行为,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元,并处罚款****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宁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年*月**日相关文档:相关文章-end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