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铜陵铜陵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项目(一标段)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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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项目(一标段)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原文链接地址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 ****CGSG***
二、项目名称: 铜陵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铜陵市铜官区狮子山高新区管委会
中标(成交)金额:******.**元四、主要标的信息:工程类名称:铜陵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项目(一标段)
施工范围:铜陵市文化和旅游局、铜陵市地震局、铜陵市商务局、铜陵市生态环境局房屋及室内维修。
施工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倪银环
职业证书信息:注册建造师证:皖************;安全生产考核B证:皖建安B(****)*******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为准。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昌洋、丁宏度、刘琦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金额:*万元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有质疑的,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登录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提交两种方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关于采购文件中非通用条款部分方面及评标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关于采购文件通用条款部分以及采购程序方面的质疑向代理机构提出,由代理机构作出回复。质疑供应商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登录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提交两种方式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省级预算单位的项目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或登录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提交两种方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事实依据;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名称:铜陵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地址:铜官区湖东路***号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安徽世华******地址:铜陵市财富广场B座****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程工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