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明建宁县伊家乡都上溪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答疑纪要[第(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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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宁县伊家乡都上溪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答疑纪要[第(*)次]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文链接地址建宁县伊家乡都上溪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
修改通知二
致:各潜在投标单位
[if !supportLists]*、[endif]原招标文件“其中不可竞争金额*******元(含暂列金******元,暂估价*******元及其他项/元)”修改为“其中不可竞争金额*******元(含暂列金******元,暂估价*******元及其他项暂定价*****元)”。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修改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人:建宁县伊家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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