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吉林桦甸市司法局关于公布行政执法监督电话的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相关精神,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吉林省行政执法条例》《吉林省行政执法监督规定》《吉林省行政执法领域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吉法委执发〔****〕*号)相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布我市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电话,接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举报,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一、监督投诉举报范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执法机关及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违法或不当并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在工作时间进行投诉举报。为便于核实、办理监督举报问题,请在举报时具体说明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对象、主要事由和联系方式等。对实名举报的,受理单位和部门将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二、监督投诉举报电话市司法局执法监督科设立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电话,受理全市行政执法投诉案件,并履行指导、监督全市各部门行政执法的工作职能。投诉举报电话:****—********三、投诉举报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时,下午**:**—**:**时。桦甸市司法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