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抚顺清原满族自治县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浑河上游县城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黄土大坝生态绿化建设)监理项目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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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浑河上游县城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黄土大坝生态绿化建设)监理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抚顺市顺城区抚顺城路东段幸福城二期*号楼门市(辽宁程信)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CX********** 项目名称:浑河上游县城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黄土大坝生态绿化建设)监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浑河上游县城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黄土大坝生态绿化建设)监理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与施工工期同步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单位具有[监理·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乙级]或者[监理·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含)以上,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抚顺市顺城区抚顺城路东段幸福城二期*号楼门市(辽宁程信)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抚顺市顺城区抚顺城路东段幸福城二期*号楼门市(辽宁程信二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抚顺市顺城区抚顺城路东段幸福城二期*号楼门市(辽宁程信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监理师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清原满族自治县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清原县清原镇         联系方式:刘晓明***-********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             地 址:抚顺市顺城区抚顺城路东段幸福城二期*号楼门市             联系方式:罗耀华***-********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晓明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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