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吉首市镇溪办事处武陵东路3号(商业城吉隆楼)174、175室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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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项目名称吉首市镇溪办事处武陵东路*号(商业城吉隆楼)***、***室转让项目编号N****FC******挂牌起始日期****-**-**挂牌截止日期****-**-**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个周期。标的概况标的坐落吉首市镇溪办事处武陵东路*号(商业城吉隆楼)基本属性房屋建筑面积约(㎡)***.**套内建筑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使用期限****-*-**至****-*-**权利性质出让/商品房用途零售商业用地/商业服务房屋结构钢混结构所在层数*/*房屋户型--房屋朝向朝东房屋现状租赁情况在租装修情况简装抵押情况无配备电梯无欠费情况配套、环境、交通、亮点转让标的建成时间约为****年。其他情况*、***门面对应的权证为湘(****)吉首市不动产权第*******号,***门面对应的权证为湘(****)吉首市不动产权第*******号。*、租赁情况:目前上述标的处于在租状态,租期*年。租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租金及其他信息请到转让方处查阅。*、转让标的位于镇溪办事处武陵东路*号(商业城吉隆楼)第一层,该商铺临商业城门面的内街。该标的所在楼房为三层钢混结构建筑物,朝向朝东。门面外墙为落地玻璃及扣板,内墙为仿瓷涂料,门为琉璃推拿门加卷闸门,地面铺砌瓷砖,顶棚为石膏板吊顶,层高*米。该门面内配有照明、消防等设备设施,整体使用及维护保养状况较好。评估情况评估价(元)评估基准日****-**-**评估机构******转让底价(元)*******.**转让方情况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湘******联系人:余先生联系电话:***********转让方承诺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而给交易相关方和贵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承诺以我方设定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转让方决策文件其他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湖******特别告知 *、该标的资产以实物现状转让,本项目所列全部照片仅供参考。湖南联交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应仔细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湘楚评字【****】第***-*号),并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成交后因标的资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意向受让方(竞买人)自行承担。*、在意向受让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湖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原承租方如需行使优先购买权,则须在本公告期内交纳交易保证金并向湖南联交所提交意向受让申请,在网络竞价过程中,通过E交易产权电子竞价系统行使优先权(优先权可多次行使)。*、转让标的目前存在租赁关系,租金及其他信息请到转让方处查阅。上述标的所产生的租金,自转让标的交付给受让方后,由受让方享有,如转让方已提前收取应由受让方享有的租金,则由转让方予以返还。 特别提示:本项目在签订交易合同、支付交易价款后,还需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鉴证复核,取得鉴证复核通知书后交易合同方能生效,并办理后续产权交割相关手续;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鉴证复核不予通过,未能取得鉴证复核通知书,则本项目终结,交易合同自动解除,受让方已缴纳的所有款项,由湖南联交所按照受让方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额原渠道无息退还。至此,转让方、受让方、湖南联交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均无需承担其他任何责任(须提供《承诺函》)。交易条件资金缴纳方式钱包支付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受让方资格条件*、意向受让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标的交割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并协助受让方办理权证变更手续。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一、交易要求:*、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湖南联交所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受让方名称必须一致。*、本次转让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意向受让方在竞买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在竞价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湖南联交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受让方须在上述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受让方须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账户(按系统提示付清)。*、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成交确认文件(《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等),自竞价结束之日起起逾期**天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二、标的资产交接及过户要求:*、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并协助受让方办理权证变更手续。在交房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转让方承担,交房后的一切风险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标的成交后,面积以国土房管部门最终确认的面积为准;若有变化,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标的资产过户所需各种税费按法律、法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标的房产交付前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水、电、暖、气、物业费、各项契税等)由转让方承担,房产交付后产生的全部税费由受让方承担。交易指南竞价规则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注:如若出现延期,定时报价结束时间以实际结束时间为准。现场展示标的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看房联系人及电话:余先生 *** **** ****竞价报名报名时间****-**-** **:**:** 至 ****-**-** **:**:**报名手续意向受让方须提交如下受让材料清单: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保证金缴纳银行账户信息*.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需委托代理人办理时)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章程*.受让决议*.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受让的批复(国资)*.《资产转让公告》中受让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注:法人、非法人组织所提供的资料为复印件的,请加盖相应公章,确认与原件完全相符。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保证金缴纳银行账户信息*.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资产转让公告》中受让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材料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报名时,应自查以上受让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材料齐全、完整的,方可报名参与受让;竞价成交后,受让方须按照上述受让材料清单,提交纸质材料至湖南联交所。若因受让方提交的受让材料不全、缺失等原因,影响本次交易正常进行的,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概由受让方承担。保证金及处置方式*、缴纳:金额******.**元,截止时间****-**-** **:**:**,按系统提示缴纳。*、处置方式:①成交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自动转为其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和部分交易价款,该交易服务费由湖南联交所直接在该交易保证金中扣除;交易保证金超出交易服务费的部分,自动转为受让方应支付的部分成交价款,该部分成交价款由湖南联交所凭受让方提交的受让申请直接汇入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无需受让方另行向湖南联交所出具授权委托书)。②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未按本公告要求履行相关义务的,则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全额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③未能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由湖南联交所按照竞买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额原渠道无息退还。竞价安排交易方式/竞价方式动态报价/加价增价幅度(元)****.**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秒)***服务费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收取。附件下载承诺函.docx联系方式咨询联系人周经理咨询电话***********咨询时间挂牌期满日**时前(节假日除外)咨询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号湖南商会大厦(西塔)**A楼技术支持其 他请点击网址竞价报名:https://***.******.***/info/ej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