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静海静海区中旺镇罗庄子村约730.6亩土地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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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海区中旺镇罗庄子村约***.*亩土地经营权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原文链接地址项目发布区域发布区域 罗庄子村转出方信息转出方名称 天津市聚鑫成谷物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类型 合作社联系地址转出信息转出方式 出租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否项目名称 静海区中旺镇罗庄子村约***.*亩土地经营权挂牌价格 ****.**元/亩/年 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土地位置亩数:长条地、小方田**.*亩,赵家坟方田***.**亩,河南方田***.**亩,老罗家地**.**亩,左庄科**.**亩,共***.*亩(按上平台亩数为准,意向承租者提前核实) *、年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个月。 *、承包费:每亩保底价****元. *、种植范围:小麦、玉米、大豆、高粱、谷子、红薯、土豆。 *、交承包费时间:承租方在承租后**日内交清土地租金当年全款。在次年*月**日前上达租交清全款,以后以此类推,至合同终止。 *、粮食补贴:承租方按实际种植上报,每季每亩**元归承租方所得(承包费随上级粮食补贴变化而增减) *、承租方不得撂荒土地,承租方在承租范围内土地可种植,超出承租土地范围不允许种植。 *、由合作社负责从三进支往左家庄科顺水打通*寸过道眼,便于灌溉。 *、聚鑫成合作社提供现有的变压器(**kva)及配套提水设施,承租期间如设施损坏需维修,丢失按原物赔偿。 **、出租地块沟渠发电项目施工及后期管护承租方必须配合,施工中如有占地情况,从承租方地中减出占地亩数并退回相应承包费,待工程竣工后恢复可种植状态,继续履行合同。(包括风力发电项目) **、国家项目工程 在承租方承租的土地上,若遇国家项目工程建设,其占有土地补偿归合作社,地上青苗补贴归承租方,占地部分合同终止,合作社与承租方协商适当补贴平地工程项目款。受让方条件 面向社会转出用途 种植业是否缴纳保证金 是缴纳形式 电汇 交易保证金(元)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信息发布终结土地性质 家庭承包地交易方式 阶梯竞价阶梯价 **挂牌期 *价款划入账号 ************************账户名称 天****** 开户银行 ******天津永安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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