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洛阳生物城一期规划设计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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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ointContentEpointContent************的委托,对洛阳生物城一期规划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洛阳生物城一期规划设计项目
*、建设地点:洛阳高新区
*、项目编号:高新工服招标(****)****号
*、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价金额:自筹资金;
总预算资金:叁佰捌拾万元整(小写:¥*******.**)
招标控制价:设计单价不超过**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工程概况:洛阳生物城位于洛阳高新区滨河北路,项目总体占地****亩,是洛阳高新区“十四五”时期,培育壮大生物医药产业的关键产业承载地。洛阳生物城一期,作为生物城的起步区,占地***亩,*≤容积率≤*.*左右,规划建设生物医药相关生产制造、小试中试、实验室、模式动物房、检验检测、孵化创新、研发办公等产业功能,展示展览、会议会务等商务功能,及超市、食堂、宿舍等基本的生活配套功能。
*、设计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个月。
*、招标范围:包括方案设计、建筑专业初步文字说明和图纸内容;标志性建筑单体设计需提供三维效果图及相应的三维模型电子版等。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个标段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营业执照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人员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年**月**日;
*、评标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五室;
*、评标委员会成员:王新文,杨本军,张云辉,张亚奇
评标委员会主任:赵彦伟
五、中标人信息:
中标候选人于****年**月**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同时发布公示,公示期截止****年**月**日,无任何单位提出质疑,现发布中标公告,中标人信息如下:
中标人:太原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新建路**号
中标单价:**.**元
工期:最长不超过*个月
项目经理:李淑林、证书编号:***********
质量承诺: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
六、招标代理费: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缴纳。
七、中标公告媒体及公示期:
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同时发布。本公示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日。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
地址:洛阳综合保税区综合服务楼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代理机构:******
地址:洛阳市高新区河洛路与春城路交叉口建业华阳峰渡*幢*-****
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
监管部门:洛阳市高新区规划建设部
监管部门联系人:孔女士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评标报告EpointCont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