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四川省成都市石室中学2023年文庙校区食堂标化提升工程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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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年文庙校区食堂标化提升工程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简阳市博艺办公用品电子商务经营部 简阳市石桥镇泛月路***号(*号花园)*栋*单元*层*号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 总价价款形式 货物类 货物类(简阳市博艺办公用品电子商务经营部)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 其他家具 四川省成都市石室中学****年文庙校区食堂标化提升工程 永亨 桌台面尺寸**** mm **** mm *** mm(±*mm);坐板尺寸*** mm **** mm *** mm(±*mm);整体尺寸**** mm ***** mm **** mm(±*mm) ***(套) *,***.** ***,***.** 工程类 服务类 报价下浮价款形式 报价上浮价款形式 数量价款形式 单价价款形式 组合价款形式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唐凯(采购人代表)、干旭、郭荣、曾庆佑、熊联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由中标人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 *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品目:其他家具;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成都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 地址:成都市锦城大道***号成都市市级机关第三办公区*号楼**/**层。 采购计划号:********************[****]***** ; 供应商严禁提供虚假承诺,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 “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万元的,从其规定。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省成都市石室中学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文庙前街**号 联系方式:陈老师,***-*********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号*栋**层*号 联系方式:代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代女士 电话:*********** ****** ****年**月**日 相关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包*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年文庙校区食堂标化提升工程采购项目招标文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