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杨疃镇乡村振兴示范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污水管网建设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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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LBCG*******
二、项目名称:杨疃镇乡村振兴示范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污水管网建设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北杨寨经管区陈岭村小李组**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if !supportLists]四、[endif]主要标的信息工程类名称:杨疃镇乡村振兴示范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污水管网建设工程)施工范围:杨疃镇乡村振兴示范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污水管网建设 工程),为了食用菌产业在我县健康发展,杨疃镇乡村振兴示范区(双孢菇深加工生产基地、双孢菇生产车间、鹿茸菇生产车间、双亚双孢菇生产车间),每日有 *** 吨污水需要处理,拟建设污水管网 *.* 公里,该项目共计接入*个排污口,新铺设污水管网约 *.* KM,其中明挖 DN***钢带管 *.*KM,明挖 DN***PE 管 *.*KM,拉管 DN***PE管*.*KM,圆形检查井 * 座,提升泵站 * 座。投资 *** 万元。施工工期:**日历天项目经理:惠林执业证书信息:皖************五、评审专家名单:李姬(组长)、张先锋、唐成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合同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灵璧县宏泰国邦美家居 * 号楼,联系方式:***********。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灵璧县财政局采购股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灵璧县杨疃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灵璧县杨疃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 孙守全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地 址:宿州市灵璧县宏泰国邦美家居 *号楼
联系方式: 王工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孙守全 王工
电 话:*********** ***********
十、附件
*.采购文件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中标成交供应商情况
*.中小企业声明函办理流程公开累计提交时间:*天*小时**分累计办理时间:*天*小时*分提交申请提交人:安徽******办理意见:请审核,谢谢。提交时间:****-**-** **:**:**提交用时:*天*小时**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