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伦贝尔鄂伦春自治旗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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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自治旗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鄂自然资告字[****]**号 经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批准,鄂伦春自治旗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宗地编号:************GB*****宗地总面积:****.** 平方米宗地坐落:大杨树镇甘奎路东侧、人合嘉园小区南侧出让年限:**年容积率:大于*并且小于或等于*.**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绿化率(%):大于或等于**建筑限高(米):小于或等于**土地用途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投资强度:万元/公顷保证金:****.**万元估价报告备案号*******BA****起始价:****.**万元加价幅度:*万元挂牌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分挂牌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备注住宅用地分摊面积****.**平方米,出让**年,商业用地分摊****.**平方米,出让**年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获取挂牌出让文件。五、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地块挂牌时间为:****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一)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为无底价出让。(二)本次挂牌出让采取网上申请的方式,不接受电话、口头、传真、电子邮件、邮寄和现场申请。(三)有意参与竞买该地块的竞买人应在报名期内到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河东新区友好五街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室(联系电话:****-*******)办理CA证书,办理后使用IE浏览器(IE**版本以上)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trade-engine/trade/index),在服务中心-资料下载-下载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手册,按照用户手册进行系统操作;或查看首页中的“交易流程”进行系统操作。(注:首次登录点击“互认平台认证登录”进行CA数字证书认证。)(四)竞买人需要在挂牌期内,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并按照操作指南进行竞买报价。挂牌期限截止,网上交易流程自动成交,如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限时竞价,通过限时竞价确认预竞得人(不再进行现场竞价)。预竞得人需登录“内蒙古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在“个人中心-我的文档”中打印《国有土地使用权预成交确认书》。 预竞得人需当日及时上传竞买申请材料,含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及《国有土地使用权预成交确认书》待审。申请人必须保证网上上传及填写资料的真实性,如因此产生法律后果,申请人自行承担。网上交易结束后,竞得人于*个工作日内上传竞买申请材料。挂牌人将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核确认。(五)成交确认书签订确定竞得人后,由竞得人自行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在个人中心-我的文档下载。(六)竞买人对拟出让地块自行踏勘。(七)该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中国土地市场网*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 人:贾伟、李国凤 联系电话:****-*******保证金开户单位:详见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保证金开户行:详见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保证金帐号:详见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鄂伦春自治旗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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