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齐齐哈尔讷河市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合格人员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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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齐齐哈尔市财政局、齐齐哈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讷河市******、讷河市******和讷河市**********年-****年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人,现经讷河市就业与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检查核实后,合格*人,共计返还社会保险补贴金额**,***.**元。按照检查结果现进行公示,按照齐哈尔市财政局、齐齐哈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实施细则》的通知规定,公示日期为****年*月**日-****年*月*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年*月*日前向有关部门反映。(名单附后) 联系电话:****-******* ****-******* 讷河市就业与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年*月**日 相关附件 附件*讷河市企业吸纳就业困难合格人员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