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省级评估认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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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和《广东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要求,深圳市人民教育督导室组织评估组于****年*月**日对我区申报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进行了市级复核评估,认定我区达到评估要求,同意并推荐南山区申请“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省级评估认定。  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内容为《深圳市南山区申报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自评报告》,公示时间为*月**日-*月*日。如有异议,请于*月*日前向南山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反映。个人来电、来件应用真实身份,并附联系方式,单位来件请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高夏华,****-********;电子邮箱:******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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