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德霞浦县三沙镇西城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设施项目一期工程(建筑部分)补充通知(第3次)[第(3)次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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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浦县三沙镇西城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设施项目一期工程(建筑部分)补充通知(第*次)[第(*)次答疑]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文链接地址霞浦县三沙镇西城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设施项目一期工程(建筑部分)-补充通知*
招标项目编号:E*******************
各投标人:
本项目霞浦县三沙镇西城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设施项目一期工程(建筑部分),有关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和补充内容如下:
[if !supportLists]*、[endif]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项修改如下:***.******.***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基础、主体结构等主要分部分项工程及其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的综合单价详见招标控制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的第*-*、**-**、***-***、***-***、***-***项***.******.***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脚手架、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垂直运输机械、基坑支护等措施项目及其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的费用详见招标控制价“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的第*-**、**、**-**、**-**项***.******.***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钢筋、钢结构的钢材、商品混凝土、水泥、预制桩、装配式建筑的预制构件等主要材料、设备及其招标控制价中相应材料、设备的单价详见招标控制价“人工、材料设备、机械汇总表”的“二材料”中的第*-**、**-**、***-***、****-****项注: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及约束作用,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招标人:霞浦县三沙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福建**********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