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泾县幕溪河(龙井苑小区-安天康城小区)照明提升工程答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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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泾县幕溪河(龙井苑小区-安天康城小区)照明提升工程(项目编号:JX-GC-GK-*******)作如下补遗,投标人须按照补遗内容执行:
*、原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中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执行“通用条款”。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提供。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提供财政等政府有权部门出具的落实项目建设资金保障证明作为工程款支付担保凭证。”
现修改为: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应当在取得施工许可证*个月内办理工程款支付担保。未提交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工程建设项目视作建设资金未落实。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签约合同价*%的工程款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纸质或电子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等方式,也可以用工程款支付保证保险替代。
本条未尽事宜按照《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号)执行。”
*、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均不变。招标人:******
招标代理:******
****年*月*日办理流程公开 办理流程公开累计办理时间:*天*小时**分*秒交易平台提交提交人:******提交时间:****-**-** **:**:**交易中心确认办理状态:已发布办理时间:****-**-** **:**:**办理用时:*天*小时**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