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鹰潭鹰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问题编号15)整改销号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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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规范,根据鹰潭市《关于印发鹰潭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鹰办发电〔****〕***号)要求,现就****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销号情况进行公示如下:一、督察问题:江西省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企业二噁英污染隐患突出,全省**家二噁英重点产生企业中,**家没有建设二噁英处置设施,**家处置设施建设不规范,没有建设烟气急冷或活性炭吸附装置。二、整改目标: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二噁英重点生产企业按照《重点行业二噁英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要求,建设完善的二噁英处理设施。三、整改措施:*.****年*月底前,全面摸排和梳理全市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二噁英重点产生企业二噁英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督促未建设二噁英处理设施和二噁英处理设施建设不规范的企业制定二噁英污染防治设施整改方案,明确整治措施、时间节点、投资规模等。*.****年*月底前,督促全市未建设二噁英处理设施和二噁英处理设施建设不规范的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二噁英重点产生企业,按方案要求建成并规范运行二噁英处理设施。四、整改情况:*.经排查,我市*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分别是贵溪千盛化工、贵溪三元金属、贵溪泰丰、贵溪鑫浩泰和贵溪鑫发)均制定了二噁英污染防治设施整改方案,并通过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专家论证。*.我市*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分别是贵溪千盛化工、贵溪三元金属、贵溪泰丰、贵溪鑫浩泰和贵溪鑫发)均按照整改方案推进设施建设。截至****年*月,以上*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均已建成二噁英污染防治设施,出具了二噁英减排效果评估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论证。公示期限:****年*月*日至****年*月**号,对本公示情况有疑问或异议的,请联系市生态环保整改办电话:****-*******。鹰潭市生态环境局****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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