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赤峰赤峰市生态环境局巴林右旗分局开启新时代普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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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有序开展普法工作,按照“进一步增强我局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提高依法办事能力,推进单位法治文化建设”要求,赤峰市生态环境局巴林右旗分局开展了民法典学习活动。本次活动向全局干部职工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书籍,全体干部职工围绕《民法典》主要内容等方面进行了学习,重点学习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观念。要求干部职工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在学习的过程中,针对《民法典》第七编“侵权责任”的第七章中有关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逐条解析。弄清规定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的一般归责原则和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赤峰市生态环境局巴林右旗分局宋明芙局长在活动上强调,全体干部职工要将《民法典》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标尺,不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依法行政水平,党员干部更要带头学习贯彻好《民法典》,并向身边人积极普及,做好学法、普法、守法和执法的表率、要把学习《民法典》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不断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群众利益、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为保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做贡献。学习《民法典》,有助于我们更加细致的领悟我国对生态文明的价值追求,也拓宽了我们对环境问题的破解之道,明白了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关键。同时,通过学习立法让我们清楚,规范民事活动要以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作为基本导向,要求民事主体本着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理念从事民事活动,是国家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体现,也为环保铁军们注入了新的法律武装力量。下一步,赤峰市生态环境局巴林右旗分局将充分利用深入企业执法检查、新时代生态环境建设服务活动等方式,向企业职工、社会公众开展《民法典》以及生态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进一步提升企业职工、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供稿:齐美玲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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