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顺义【区审计局】夯实集体林场属地责任 确保国有资源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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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顺义区审计局在开展乡镇领导干部经责审计中,根据《北京市新型集体林场建设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中要求“新型集体林场建设和管理的责任主体、实施主体是属地政府,成立后应及时纳入属地党委、政府和同级林长制监管、考核体系”围绕这一工作要求,从四方面重点关注属地政府责任落实情况:一是属地政府是否与新型集体林场签订森林资源保护目标责任书,明确责任人,压实保护责任。二是“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是否提请属地党委会议研究审议。三是属地政府对集体林场的监督检查机制是否健全,是否纳入属地林长制工作考核体系。四是新型集体林场使用的财政资金是否专款专用,独立核算。集体林场管护的资源为国有资源,养护资金为财政资金,属地政府应压实主体责任确保国有资源资产安全,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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