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南通开发区:环保合规治理、免于处罚第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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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生态环境局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涉行政处罚企业合规治理试点实施方案》 (以下简称《方案》) 发布以来,全市范围内开展涉行政处罚企业合规治理工作,对轻微违法不是”一兔了之”,而是为改善企业环境行为提供更多可能。 日前,开发区生态环境局根据区内一企业提交的含有企业基本情况、案涉违法行为情况、合规治理承诺、拟开展的企业合规治理方案及期限等内容的合规治理申请,决定予以同意申请,这是开发区依规办理合规治理的第一案。 据悉,该企业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开展大气专项执法检查时发现其汽油发货位建设的油气回收装置未按照排污许可管理要求每年更换活性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依法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 企业意识到全面推进依法治企的必要性,认真吸取本次环境违法事件的教训并立即采取行动开展积极整改,聚焦环保管理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启动合规治理工作。开发区生态环境局考虑到该企业此次违法行为仅是环境管理问题,现场采样监测结果表明未超标,未造成实质性的环境污染,根据违法行为性质、企业实际情况等综合因素,确定*个月以内的考察期。 在考察期间,企业根据合规治理方案,每半个月报送一次环境管理报告。生态环境部门通过不定期检查的形式,对企业合规治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企业落实到位。涉案企业在考察期限内未有效履行合规计划、终止合规办理的,恢复案涉相关环境违法行为处罚程序,继续办理行政处罚。 开发区生态环境局局长卜小鹏表示: 处罚不是目的,只是手段。生态环境执法的初衷就是通过行政处罚的手段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合法合规生产经营。合规治理另辟蹊径,促进企业溯源治理。生态环境部门要支持和鼓励,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开拓更宽的渠道。 换羽重生,振翼至远。下一步,开发区生态环境局将继续积极推行该项工作,对开展合规治理的企业加大指导监督力度,确保合规治理的“后半段路”顺利走完;用好这把“好剑”,引导企业走守法路、挣规矩钱,与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优化企业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助力企业健康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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