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崇左崇左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关于优化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管理服务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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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 s 视频 e 图集 s 图集 e 正文s 全市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为持续深化医疗保障“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方便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群众到市外区内看病就医,全面推进医保“同城同待”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优化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服务的通知》(桂医保发〔****〕**号)精神,现就优化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管理相关问题通告如下:一、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在广西区内门(急)诊、门诊统筹、门诊特殊慢性病、住院治疗和药店购药时实施异地就医免备案。跨省异地就医时按照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管理规定办理备案。二、我市参保人员按照上述规定异地就医时,按照我市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执行。三、异地就医医疗费用实行联网直接结算,因特殊情况未直接结算的,由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报销。四、我市参保人员跨省转诊就医备案时,需要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证明材料,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广西医保APP、广西医保网上服务大厅、崇左医保微信公众号或全区各级医保经办窗口等线上线下途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特此通告。崇左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年*月*日正文e 附件s 文件下载:关联文件:附件e 其他s 其他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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