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齐齐哈尔关于齐齐哈尔市2023年度退役军人定点承训机构考评认定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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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齐齐哈尔市****年度退役军人定点承训机构考评认定工作的公告上载日期:****-**-**来源: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齐齐哈尔市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为进一步提高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质量,提升就业创业能力,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充分就业,切实维护参训学员权益,按照《黑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年度退役军人定点承训机构考评认定工作的通知》(〔****〕***号)要求,现将我市****年度退役军人定点承训机构考评认定工作公告如下:一、考评对象****年已确定的退役军人定点承训机构和新申请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包括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公办和民办培训机构,企业实训基地、职工培训中心、创业孵化基地等。二、考评原则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承训机构由县(市)级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程序和要求进行考评认定。三、认定条件申请认定的培训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法定办学资质,取得政府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经政府行政部门认定,具备承接政府补贴性培训项目资质,具有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在规定范围内开展培训项目;(二)具有与培训项目和培训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和实训设施、设备,具有稳定、合格的师资队伍。专业性强的领域或科目,有实训场所或实训合作单位;(三)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培训质量较好,相关证书获取率或培训后推荐就业率高;(四)遵守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法律法规,教学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管理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违规办学的不良记录,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诚信记录。承训机构具有以下情形,取消其承训资格:(一)承训机构主动申请退出的,不具备培训职能的,办学资格终止的;(二)不能正常开展培训的;(三)教学质量低,学员负面评价率高,校风、管理差,安全措施不到位,资格证获取率或推荐就业率低的;(四)存在买卖和出租资质、转包培训项目、严重虚假宣传、套取资金、虚假培训等违法违规问题的;(五)其他影响承训工作开展、延误参训学员就业创业的情形。四、承训机构认定程序承训机构考评认定按以下程序实施:(一)符合认定条件的培训机构,向当地县级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出申请。(二)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通过审核申报材料、向相关主管部门核实资质信息、实地勘察调研等方式,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培训机构核准认定,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不少于*个工作日)。(三)对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汇总情况后上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经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审核后在厅官网上发布全省承训机构目录。五、申报材料按照自愿原则,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向属地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交以下申报材料:*.书面申请:培训机构需以正式文件的形式,提出申请,写明机构的性质、规模、师资、制度建设情况等内容并加盖公章。*.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份(原件查验)。*.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培训许可证复印件*份(原件查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份(原件查验)。*.经营场所证明材料:提供房产证和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份(原件查验,合同中若无面积数,还需提供面积证明材料),同时附学校外貌全景照片。*.满足教学和实训需要的主要设施设备的影像资料。*.教师资格证、技术等级证复印件*份并加盖公章。*.报价合理性说明*份并加盖公章。*.近*年来,学员在承训机构培训合格后就业的佐证材料(合同等)并加盖公章。六、申报受理时间申请递交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孙 鹏,联系电话:****-*******,邮箱:******。附件*:****年度承训机构申报表.doc附件*:****年度退役军人定点承训机构名单.xls附件*:****年度退役军人承训机构黄页(共*页).xls齐齐哈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年*月*日 (责任编辑:张利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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