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赤峰克什克腾旗财政局关于调整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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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林业和草原局:根据《赤峰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赤财指资环〔****〕***号)和《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调整****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分配意见的请示》(赤林草规发〔****〕**号),现就调整****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次对《赤峰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赤财指资环〔****〕***号)进行调整,现下达你单位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万元,用于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方向。此款资金收入请列入****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二、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财政部自治区财政厅对直达资金实行动态监控。请严格按照有关资金管理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加快资金拨付进度,保障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监督电话:***** ??*******派驻纪检组电话:***********通讯地址:克旗财政局***邮 ???箱:ksktqczj@***.com公示时限:自公示日起公示期不小于**天克什克腾旗财政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