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融水苗族自治县农村现代物流(流通)体系综合体项目(一期)-标准厂房10-13#楼及配套设施工程第1次澄清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融水苗族自治县农村现代物流(流通)体系综合体项目(一期)-标准厂房**-**#楼及配套设施工程第*次澄清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文件编号投标资格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有效期
**天投标文件递交方法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金额
*元 人民币控制价(最高限价)
**,***,***元 人民币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_****新(有限数量制)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开标方式资格审查方式答疑澄清时间是否延期延期后开标时间延期后开标地点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各投标单位:
本项目于****年*月**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内容做如下修改: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内容:“建设规模:本标段建筑面积为 *****.* 平方米,建筑高度为 **.** 米,最大跨度为 **.** 米。”
现更正为:“本项目新建**#楼为钢结构厂房,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建筑高度为**米,建筑层数为*层,最大跨度为**米,钢结构总重量约***.***吨;本项目新建**#楼为钢结构厂房,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建筑高度为**米,建筑层数为*层,最大跨度为**米,钢结构总重量约
***.***吨;本项目新建**、**#楼均为框架结构厂房,建筑面积均为****.**平方米,建筑高度均为**米,建筑层数均为*层,最大跨度为*米;配套建设门卫室、围墙、绿化、道路铺装、挡土墙、室外给排水、室外电缆充电桩等。”
各投标人认为本次澄清内容对编制投标文件有影响的,请在澄清文件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逾期将不再受理。
融水县融创******广西**********年*月*日递交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