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物业管理服务续签合同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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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物业管理服务续签合同的公示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日期: ****-**-** 【字号:大 中 小】 各单位: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与深******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将于 ****年*月**日到期。该项目于****年经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根据该项目招标文件以及中标通知书要求,项目为长期服务类项目,采购单位可根据项目需要和中标供应商的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期限是否延长,但最长不超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在合同服务期间深******较好地完成了合同约定事项,履约评价为优秀、整体评价为满意,符合《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三十八条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九条规定的续签要求。 ****年*月**日经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业务会审议,同意与深******续签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合同实质性内容保持不变。合同总费用***.***万元,服务期限为 ****年*月**日至 ****年*月**日(本次续签为第二次续签)。现予以公示。本公示时间为三个工作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年*月*日 (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附件开始 文档附件:附件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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