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遂宁遂宁市河东新区市政公用事务中心2023年河东新区城市道路清扫保洁(4个包)外包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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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河东新区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个包)外包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内容调整 更正内容: 一、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投标人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在评分时以投标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更正为:“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 二、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有偿的基础上,特续签本合同,并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更正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有偿的基础上,特续签本合同,并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 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cn)首页投标人用户登录,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投标人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投标人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投标人库。 (二)投标人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投标人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投标人真实意思表示,由投标人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投标人,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投标人,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投标人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投标人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投标人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服务电话:********** CA 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遂宁市河东新区市政公用事务中心 地址:遂宁市河东新区涪园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遂宁市****** 地址:四川省遂宁市市辖区四川省遂宁市河东新区香林北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 遂宁市******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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