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德宏瑞丽市人民政府打击走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无主货物认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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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办根据《云南省打击走私工作中查获无主货物暂行处理办法》(云政发〔****〕**号)等规定,现公告如下:*、****年*月**日,瑞丽市公安局勐卯边境派出所民警查获车辆桂A***YJ拉运无合法来源洋酒***瓶;*、****年**月**日,瑞丽市公安局瑞宏边境派出所民警查获无合法来源洋酒**瓶。 以上货物查获现场无货主,未能提供合法有效的货物来源及运输证明,已按法律规定实施了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请货主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持上述货物权属及货物来源合法证明到办案部门接受调查处理,逾期无人认领的,将按照无主货物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及电话:王禹 ****-******* 瑞丽市人民政府打击走私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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