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郑州市第八人民医院购置一批医疗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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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第八人民医院购置一批医疗设备项目 变更公告(二)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YL-****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郑州市第八人民医院购置一批医疗设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年*月**日、《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二、更正信息 *、公告类型: 变更公告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十一、政府采购执行政策相关证明材料”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 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投标人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投标人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型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章):日 期: 备注: [if !supportLists]*、[endif]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企业可不填报。 *、中标人如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随中标结果公开中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均为零售业。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规定,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更正为: [if !supportLists](一)[endif]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型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备注: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企业可不填报。 *、中标人如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随中标结果公开中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均为工业。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规定,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已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上传最新澄清文件,请相关各供应商及时下载澄清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郑州市第八人民医院 联系地址:郑州市二七区郑密路与航海路交叉口向南***米路西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名称:******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普惠路**号升龙广场*号楼A座**层****室 联系人:袁女士 电话:*********** *、监督部门信息 名称: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号院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女士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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