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珲春口岸货运车辆停车场租赁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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珲春口岸货运车辆停车场租赁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政府采购中心(新)原文链接地址珲春口岸货运车辆停车场租赁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珲春市交通运输局          项目名称:珲春口岸货运车辆停车场租赁 项目编号:JCXD****FW****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车辆停车场租赁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年)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珲春口岸正常通关以来随着出入境车辆增多,珲春口岸区域货运车辆拥堵,出入境车辆随意公路两侧停放多次出现交通事故,珲春口岸公路随处可见安全隐患,影响通关环境缓解口岸公路缓解压力,保障出入境旅客运输车辆安全通行,进一步提升珲春口岸国际道路运输便利化水平、提高通关效率、改善通关环境,为保证有序的货运车辆通关,我局需要在珲春口岸最近区域内租赁货运车辆停车场,通过对位置、面积等多方面综合比较,******场地位置和面积符合采购人需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本条规定了三种情形,只要符合三种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 在****年*月**日,针对珲春口岸货运车辆停车场租赁采购项目成立论证小组,在会议上听取*名行业专家的论证意见,经专业人员一致商讨,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符合法律法规同时具备单一来源采购的标准。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吉林省珲春市近海街春景村(海关监管中心南侧)            三、公示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本公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步推送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名称:珲春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地址:珲春市龙源东街****号 联 系 人:崔永                    联系电话:***********            *.财政部门 名 称:珲春市财政局 联系地址: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珲春市龙源东街****号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捷诚信达(长春)******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南湖大路以北一克拉·君顶国际****号(恒业广场A座****室) 联系方式:张玉飞***********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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