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焦作市公安局情指行一体化中心智慧大厅改造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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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编号:焦采磋商采购-****-***、采购项目名称:焦作市公安局情指行一体化中心智慧大厅改造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评审日期:****年**月**日二、成交情况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焦公资采购G****-***号-*本项目为焦作市公安局情指行一体化中心智慧大厅改造项目,位于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筑面积约为***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市局西裙楼三楼设计及装修、购买家具等。******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鸿苑路与慧科路交叉口金科智汇谷七号楼二楼*,***,***.**元序号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焦作市公安局情指行一体化中心智慧大厅改造项目磋商文件、磋商文件补充答疑等文件、所有内容,同时包括国家、地方现行施工规范及标准、相关技术资料等所包含的全部内容。**日历天王少哲豫************三、评审专家名单常春茹、李小民、王芳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号)规定,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元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供应商得分及排序 (*)****** 最终得分:**.**分 (*)****** 最终得分:**.**分 (*)****** 最终得分:**.**分 (*)****** 最终得分:**.**分*、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向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以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废标原因: 投标人:******无效投标原因:建造师签名日期不在证书使用有效期内无效投标依据: 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规定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名称:焦作市公安局地址:焦作市世纪路****号联系人:孔先生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河南中宇******地址:焦作市解放区龙源世家商业街***号—**附**号联系人:陈先生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孔先生 陈先生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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