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丰台淅川县餐厨垃圾和市政污泥协同处理工程设备供货与安装中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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淅川县餐厨垃圾和市政污泥协同处理工程设备供货与安装中标结果******受淅川县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作为亚行贷款河南省淅川县生态保护和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淅川县餐厨垃圾和市政污泥协同处理工程设备******,承办相关的招标采购工作。淅川县餐厨垃圾和市政污泥协同处理工程设备供货与安装于****年*月**日上午**:**时在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号院首科大厦******会议中心举行了开标仪式,共有*家投标人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随后完成了评标工作并将评标报告报送亚行审核。亚行审核后出具了不反对意见,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项目名称:淅川县餐厨垃圾和市政污泥协同处理工程设备供货与安装招标编号:****-****CITC****合同号:KWMS-GS**一、投标人名称、开标价、评标价及废标(未中标)原因:*.投标人名称:******a):开标价:**,***,***.**元人民币b):评标价:**,***,***.**元人民币*.投标人名称:******a):开标价:**,***,***.**元人民币b):评标价:**,***,***.**元人民币*.投标人名称:******a):开标价:**,***,***.**元人民币b):评标价:**,***,***.**元人民币*.投标人名称:******a):开标价:**,***,***.**元人民币b):废标原因:未提交投标保函原件,不符合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第**.*款“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应递交投标保证金原件,其人民币金额在“投标资料表”中规定。”。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第**.*款“除非“投标资料表”另有规定,投标中如果没有提交有效的且实质性符合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该投标将被业主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被拒绝”的规定,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属于实质性偏差,其投标文件应被拒绝。二、中标人名称及中标价:中标人名称:******中标价:**,***,***.**元人民币三、交货期:合同签订后***天。四、合同范围:本次的采购范围主要包括电气系统、工艺系统(预处理调浆单元、腐殖化藕合厌氧消化单元、沼气净化及利用单元、污水处理单元、除臭单元)、自控系统、餐厨及办公用品、汽车衡、伸缩门及其他配套设备的采购与安装、调试等。五、异议和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将质******,逾期不予受理。六、本中标结果公示的时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七、招标人及联系方式买方:淅川县城市管理局地址:河南省南阳市淅川县南阳路与二环路交叉口八层联系人:刘金定先生电话:****-********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号院通用时代中心C座***联系人:刘向楠先生、刘璐女士电话:***-********、****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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