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杭州宿杭云畅科技有限公司杭州“科创飞地”负一层食堂装修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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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ZQL****-**-**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杭州“科创飞地”负一层食堂装修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成交结果公告:三、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宜兴市屺亭街道中桥路***-***号成交金额:******.**元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杭州“科创飞地”负一层食堂装修采购项目 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杭州“科创飞地”负一层食堂楼地面、墙面、天棚、门窗等装饰装修工程和食堂家具家电采购等。具体招标范围及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总工期 **日历天 项目经理:王娟 执业证书信息:苏************ 现更正为:三、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宜兴市宜城街道五金机电城五区A*幢***号一层成交金额:******.**元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杭州“科创飞地”负一层食堂装修采购项目 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杭州“科创飞地”负一层食堂楼地面、墙面、天棚、门窗等装饰装修工程和食堂家具家电采购等。具体招标范围及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总工期 **日历天 项目经理:许昱彰 执业证书信息:苏************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更正原因:原第一成交候选******,因主动放弃本项目成交资格,按照招标文件及相关法律规定,顺延至原第二成交候选******为本项目成交人。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东方天德大厦****,联系人:张工,联系方式:***********。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被质疑人名称;*、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及主张;*、必要的法律依据;*、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质疑材料不完整的;*、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远洋国际中心*号楼****室-*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东方天德大厦**** 联系方式:张工、***********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