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西宁城西区垃圾分拣中心招租项目变更公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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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西区垃圾分拣中心招租项目变更公告一一、原供应商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经信用中国(***.******.***.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投标截止时间前**天内)。现变更为:*、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因本项目为招租项目,个体经营户均可参与竞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经信用中国(***.******.***.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投标截止时间前**天内)。二、其他要求不变**********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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