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肇庆广东省(肇庆)大型产业集聚区(市管起步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富溪片区场地土方平整工程(一期))(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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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肇庆)大型产业集聚区(市管起步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富溪片区场地土方平整工程(一期))(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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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土地储备中心联系人:潘小姐联系电话:****-*******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四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方式:****-*******地址:四会市新行政中心建设大楼招标人: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土地储备中心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