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招标公告】长春市人民政府2021年第119批次项目场地平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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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长春市人民政府****年第***批次项目场地平整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Z*****GC********项目名称:长春市人民政府****年第***批次项目场地平整工程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人民币******元最高限价:人民币******元采购需求:(*)建设规模与内容:长春市人民政府****年第***批次项目场地平整工程(*)项目位置:长春绿园经济开发区(*)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的全部内容(*)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并负责完成省市相关部门验收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完工,若因征收未完成或其他甲方原因影响工期,则对应工期顺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含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并且与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内容相一致。(*)近三年(****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提供****年-****年(成立日期在****年-****年之间的投标人,具有从成立之日起到****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年*月*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年*月*日成立的投标人,提供成立之日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条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万豪东方酒店级行政办公楼****室)方式:将以下获取招标文件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com,并注明联系方式,经代理机构确认后购买招标文件;①企业营业执照;②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③企业被授权人身份证;售价:每套***元人民币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地点: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万豪东方酒店级行政办公楼****室五、开启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地点: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万豪东方酒店级行政办公楼****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名 称:长春绿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长白公路****号联系方式:丁一鸣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地 址: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万豪东方酒店级行政办公楼****室联系方式:林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林先生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