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萧县2023年教育工程建设类监理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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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XXCG*******
二、项目名称:萧县****年教育工程建设类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商丘市梁园区八一路南兴业大厦院内西楼*层
中标(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教育工程建设类监理服务服务范围:配合招标人办理报建、报批、报审、现场调查、设计、审图、施工招标过程的技术服务、施工图纸复核、施工合同的拟定、洽谈以及施工许可证申请办理、工程现场前期的准备工作、设计协调、竣工验收移交、工程结算初审、工程备案以及工期控制等全过程服务,负责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等控制管理和安全、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直至项目完成竣工验收、移交、审计(含缺陷责任期、养护期内项目监理)等。 服务要求:本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项目全过程监理服务时间:***天(以本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项目实际施工期的全过程监理及后续服务时间为准)服务标准:合格五、评审专家名单:梅新文、吴向东、陈瑞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协议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if !supportLists]八、[endif]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萧县凤北佳苑*栋***室,联系人:戚工,联系方式:****-*******;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萧县财政局提出投诉(地址:萧县凤北新区萧龙路、兴业路交叉路口以北(萧县市民之家综合大楼B楼**楼 ,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萧县教育体育局
地 址:萧县龙霄公园东段路北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安******
地 址:萧县凤北佳苑*栋***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主任 、戚工
电 话:***********、****-*******
十、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中标(成交)供应商情况办理流程公开累计提交时间:*天*小时**分累计办理时间:*天*小时*分提交申请提交人:安******办理意见:请审核提交时间:****-**-** **:**:**提交用时:*天*小时**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