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开聘请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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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现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需聘请*家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服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能够组建相对固定且不少于*人的优秀律师团队,以保证法律服务的质量,团队负责人需具备十年以上司法领域工作经验;   (二)熟悉政府行政工作,具有丰富的行政诉讼经验,曾被福州市行政机关聘请为法律顾问的优先; (三)律师事务所所在地在福州市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长乐区内。 二、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 根据《中共福州市委、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行法******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榕委发〔****〕**号)有关规定及实际工作需要,法律顾问职责包括以下方面: (一)根据区政府及区政府办需要,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法律论证、提供法律意见; (二)根据区政府及区政府办需要,对重要规范性文件草案进行研究论证和评估; (三)根据区政府及区政府办需要,对重要项目、资产处置、涉及社会稳定等重要事项、重大突发事件处置进行法律论证; (四)根据区政府及区政府办需要,参与重要合同、协议的洽谈、草拟、审查; (五)根据区政府及区政府办需要,参与行政复议、诉讼、仲裁、执行等法律事务; (六)办理区政府及区政府办交办或者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服务方式 (一)现场服务。根据区政府及区政府办的要求,通过参加讨论会、协调会、常务会、论证会等会议或参与谈判、委托代理诉讼或者仲裁案件、现场评查卷宗、调阅相关文件等形式,完成工作任务。 (二)远程服务。根据区政府及区政府办的要求,对其办理的涉法事务,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电话的方式,在限定期限内出具法律意见。 四、管理模式及顾问经费 (一)区政府与拟聘法律顾问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服务合同,合同期限为*年。如合作顺利,法律顾问履约考核结果为优秀且双方同意,将自动续签*年合同。 (二)法律顾问服务费用每年*-**万元人民币,不包含具体行政案件的诉讼代理费。行政案件代理费用视不同审理法院及案件阶段,并根据《福建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确定费用标准。 同时,法律顾问还应遵守系列合同约定的规定,包括: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漏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不应公开的信息;不得利用工作便利,为本人或者他人牟取不正当利益;不得以区政府法律顾问名义私自招揽、开展相关业务,或者从事与法律顾问职责无关的活动;不得在诉讼、非诉讼或者仲裁活动中接受其他当事人委托,办理与区政府有利害冲突的法律事务;不得从事其他损害区政府利益或者形象的活动。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 如有意者,请于****年*月**日**:**前,将《长乐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报名表》(见附件)、有关资料和证明文件复印件邮寄或现场提交至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街道文松路***号*栋**层****室,邮编******)。报名联系人:林茜,联系电话:********。 (二)初审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有关人员组成面试小组,择优遴选部分律师事务所进行面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在面试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律师事务所的资格条件、律师团队的学历履历及专业特长、在有关专业领域的影响等因素,确立拟聘名单。 (三)公示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将通过门户网站,将拟聘名单向社会进行为期*天的公示。 (四)聘任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与最后确定的律师事务所签订正式的法律顾问服务合同。附件:《长乐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报名表》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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