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钢智新迁安电磁材料有限公司6.1483%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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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钢*******.****%股权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北交互联原文链接地址项目编号 S******D************项目名称 首钢*******.****%股权转让方名称 北京首******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转让比例 *.**挂牌价格 ***,***.**万元 人民币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重要信息披露 *.本项目具体信息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等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受让方资格条件 无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个工作日内(以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收到保证金时间,即到账时间为准)须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万元的交易保证金。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后,根据意向受让方的征集情况,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规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登记受让意向操作细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等规定进行后续操作。 *.当受让方确定后,未涉及扣除保证金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无息原路返还。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可以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被扣除,先用于补偿北京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转让方经济补偿费,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给相关方造成的损失的,相关方可继续追偿:(*)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征集到*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在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剩余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材料的;(*)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出具以下书面承诺: (*)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以外的剩余转让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意向受让方知悉,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尽职调查前,意向受让方必须与转让方和标的企业签署《保密协议》,方可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查阅相关披露文件,保证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等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所披露内容不外传,不用做它途。签署《保密协议》后,意向受让方可对标的企业开展尽调工作,在标的企业办公现场查看尽调所需的其他资料。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在递交意向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次产权转让其他披露内容以及全部披露事项、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和法律意见书等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资料,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现有股东之间的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在递交意向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不会以不了解标的情况或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否则将同意转让方全额扣除已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的保证金。 (*)意向受让方已自行对照并充分了解包括但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境内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规章、规则、指引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章程的规定,确认自身符合相关要求。意向受让方已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咨询相关方和审核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符合本项目的交易条件要求、决定申请受让转让标的。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任何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资格确认文件)均不表示对意向受让方符合标的企业股东特定资格条件一事做出确认、认可或保证,并且不代表意向受让方必然将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核。意向受让方须自行承担参与受让本项目标的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相应费用、损失和违约责任等。基于上述自行核查、咨询和判断,意向受让方确认并承诺,其符合上述法律、法规、规章、规则、指引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所述的股东资格,且在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的情况下,该受让方同意,如果标的企业后续进行资本运作,其将按标的企业的要求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或出具相关资料和法律文件、配合标的企业进行股东核查等工作。如出现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及/或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和审核机构认定不适宜持股的情况,或标的企业按照前述规定和要求对受让方的股东进行穿透核查后,发现存在影响受让方持股及标的企业资本运作的情况,则受让方将无条件地积极配合标的企业进行整改,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承担,如同时给标的企业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则受让方将承担全部的赔偿和补偿责任。 (*)意向受让方如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则承诺已完成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私募基金备案手续(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意向受让方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中有关保护商业秘密及避免不正当竞争的相关规定,在成为受让方后,不可利用股东身份以任何不正当手段获取标的企业在冷轧电工钢板带及钢铁研发、制造及销售业务领域内的核心技术用于自身或其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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