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延安2023年延安分公司办楼楼顶彩钢拆除及防水恢复项目(二次)中选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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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公示标题 :**********办楼楼顶彩钢拆除及防水恢复项目(二次)中选候选人公示创建日期:****-**-** **:**:**是否终止:否**********办楼楼顶彩钢拆除及防水恢复项目(二次)中选候选人公示**********办楼楼顶彩钢拆除及防水恢复项目(二次)(项目编号:HXTDBX********)评选委员会按照比选文件载明的评选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参选人递交的参选文件的评审,评选结果如下:(一)中选候选人情况:第一中选候选人单位名称:陕******参选报价:*******.**元(含税)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行业规范要求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项目经理刘东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为陕************。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否决参选情况:
经审查,******参选文件中未对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第**条应急预案”和“第**条施工及质量要求”进行点对点应答,根据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初步评审的响应性评审,实质性响应(可细分罗列)第(*)参选人应对比选文件中的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进行点对点应答,否则将导致其参选被否决”,经评选委员会合议,否决其参选。
陕西******参选文件中未对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第**条应急预案”和“第**条施工及质量要求”进行点对点应答,根据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初步评审的响应性评审,实质性响应(可细分罗列)第(*)参选人应对比选文件中的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进行点对点应答,否则将导致其参选被否决”,经评选委员会合议,否决其参选。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共*天。
公示期间,参选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选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比选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电信集团采购异议处理办法(试行)》等企业制度,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异议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提出异议的日期;*.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异议人对其他参选人的参选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比选人有权不予受理:(*)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联系人:刘培贤联系方式:***-********比选代理机构:陕西鸿信**********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