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2年无为市泉塘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壤改良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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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无为市泉塘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壤改良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H**CG****HW****(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号)
二、项目名称:****年无为市泉塘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壤改良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邯******
供应商地址: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讲武乡尚古村村西
成交金额:******.**元[if !supportLists]四、[endif]主要标的信息货物类名称:有机复合肥料品牌:尚古源沃规格型号:肥料粒型、圆粒型数量:**.**吨单价:****.**元[if !supportLists]五、[endif]评审专家名单:
王良琴、蒋清华、章园月
[if !supportLists]六、[endif]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若成交价<***万元:代理服务费=成交价×*.*%收费金额:****元[if !supportLists]七、[endif]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if !supportLists]八、[endif]其他补充事宜(一)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是否中小微企业成交:是
(三)成交供应商业绩:
(*)****年无为市开城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壤改良项目(二次招标);
(*)宛城区****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壤改良采购项目;
(四)被否决单位及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二次报价,视为退出磋商,作无效投标处理。
(五)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cn),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c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if !supportLists]九、[endif]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if !supportLists]*.采购人信息名 称:无为市泉塘镇人民政府地 址:无为市泉塘镇泉心大道与永安路交叉口往西约***米联系方式:***********[if !supportLists]*.[endif]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地 址:安徽省无为市无城镇濡须路*号联系方式:***********[if !supportLists]*.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许冰电 话:***********
[if !supportLists]十、[endif]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