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牡丹江市东安区平安街以北、西一条路以西原审计局2处办公楼及院内1处房产捆绑转让交易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项目名称牡丹江市东安区平安街以北、西一条路以西原审计局*处办公楼及院内*处房产捆绑转让项目编号**FC********挂牌起始日期****/*/**挂牌截止日期****/*/*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变更公告内容,重新发布公告。标的概况标的坐落牡丹江市东安区平安街以北、西一条路以西原审计局基本属性房屋建筑面积共****.**㎡套内建筑面积-房屋结构以实际情况为准使用期限-租赁情况原审计局*处办公楼部分房屋正在租赁,具体租赁情况详见附件*建成年份-土地使用面积证载宗地面积****.**㎡使用期限****年**月**日起****年**月**日止土地权利性质租赁土地用途其他商服用地欠费情况意向受让方报名前自行查询。配套、环境、交通、亮点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其它情况本次标的包含*处房地产:(*)原审计局*处办公楼,其中:①不动产权证号:黑(****)牡丹江市不动产权第*******号,证载权利人:牡丹江鑫盛******。②房产建筑面积****.**㎡,规划用途:办公,房产权利性质:其他,建成年份:****年,层数:*-*/*,结构:混合。(*)原审计局另*处办公楼,其中:①不动产权证号:黑(****)牡丹江市不动产权第*******号,证载权利人:牡丹江鑫盛******。②房产建筑面积***.**㎡,规划用途:办公,房产权利性质:其他,建成年份:****年,层数*-*/*,结构:混合。上述涉及审计局*处办公楼中有部分房产正在租赁中,具体情况详见附件*:转让标的租赁情况明细表(包括但不限于:楼层、面积、租金、租期等)。如交易成功,受让方须继续履行租赁合同至期满,产权变更之日起以后的租金归受让方所有,受让方须按照原租赁合同内容自行收取租金。(*)原审计局院内*处房产,其中:①该房产无不动产权证。转让方承诺该标的房屋所有权归其所有。项目成交后,该房产无法办理产权变更登记。②房产建筑面积**.**㎡,使用用途:设备间,层数:*/*。③该标的目前处于闲置状态。(*)上述*宗房产均坐落在地号为************GB*****土地上,证载宗地面积****.**㎡,该宗土地权利性质:租赁,出租方:牡丹江市自然资源局,使用期限:****年*月**日-****年*月**日。受让方在本标的变更过户(原审计局*处办公楼)和交割(*处无证房产)之日起**日内,受让方应当按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的要求交纳土地使用费或土地出让金,具体土地面积以实际情况为准。评估情况评估价****.****万元评估基准日****年*月**日评估机构黑龙******转让底价****.****万元转让方情况转让方名称牡丹江鑫盛******转让方承诺我方现委托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转让行为。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转让方决策文件牡丹江鑫盛******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年*月**日)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牡丹江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特别告知 *、转让标的按现状进行捆绑转让,不拆分。交易机构将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转让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转让方提供的转让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转让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转让标的移交的凭据。*、除本公告披露的瑕疵外,转让标的还可能存在潜在或隐蔽的瑕疵,潜在或隐蔽的瑕疵包括欠缴税费(如水、电、气、供暖、物业费等)、权证缺陷(如不能办理产权、未做产权变更或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以及其他瑕疵等,在本次交易合同生效之日前所产生的欠税、费由转让方承担,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所产生的欠税、费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标的按现状进行转让,转让成交后,无特殊情况不退不换。*、意向受让方务必在交纳保证金前对转让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转让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对转让标的现状及标的全部瑕疵和公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告所有附件)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受让方全部承担。*、转让标的虽已经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但土地使用权面积等数据可能与实际有误差,仅供参考,具体数据以不动产登记部门为准;如确有误差,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转让标的物的移交、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及其他一切相关财产权利的登记、变更、补办、分割等手续,交易双方共同办理,办理转让标的产权变更登记所需交纳的各种税、费由转让方、受让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中受让方须承担变更后的土地使用费或土地出让金),未明确规定的税、费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成交后,若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或无法办理解押导致转让标的不能正常办理交割和变更手续(除该标的*处无证房产外)的,交易双方解除合同,转让方、受让方及交易机构均不承担责任,受让方支付的成交价款全额无息退还。*、受让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交易合同、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机构或转让方有权视作受让方放弃标的。受让方放弃或视作放弃转让标的的,转让标的可再次转让;如再次转让时的成交价款低于本次成交价款的,转让方保留追诉违约受让方补足差额的权利。*、本公告全部内容由转让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方承担。交易条件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受让方资格条件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标的交割*、转让标的交割事宜由交易双方在交易合同中约定。*、在本次签署的交易合同生效之日前所产生的欠税、费(水费、电费、物业费、取暖费等费用)由转让方承担。*、转让标的物的移交、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及其他一切相关财产权利的登记、变更、补办、分割等手续,均由受让方自行办理,办理转让标的产权变更登记所需交纳的各种税、费由转让方、受让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中受让方须承担变更后的土地使用费或土地出让金),未明确规定的税、费由受让方承担。*、交易双方补缴相关税费后,转让方积极配合受让方办理原审计局*处办公楼的变更登记手续,有照房由税务部门代开交易价款发票,无照房由转让方开具交易价款发票;原审计局院内*处无证房产无法办理变更手续。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转让方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服务费汇入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受让方(即出价最高者)持身份证明材料(法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现场踏勘确认书原件、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受让方应在签署成交确认书后*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的,可适当延期签订交易合同),受让方按照交易合同约定条件将成交价款汇入交易机构指定账户。*、交易机构收到交易双方签订的生效交易合同及转让方交纳的服务费后,按照交易合同约定将成交价款划入转让方指定账户。*、交易机构收到全部成交价款、服务费及生效交易合同后,为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交易指南竞价规则*、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用户注册、项目报名及在线竞价具体操作方法可点击网页页首“交易指南”处查看。操作过程中请仔细阅读各类系统提示。*、交易机构仅接受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及柜台转账方式支付保证金、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等相关款项,不接受现金支付。具体细则请点击进入“交易指南”处查看。现场展示*、展示时间: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展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宋先生***********竞价报名报名时间公告期内报名手续*、受让申请 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挂牌期内登录黑龙江联交所网站(***.******.***),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转让标的提交受让申请,并于公告截止日**:**前向黑龙江联交所提交相关报名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意向受让方须提交材料 (*)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受让方的内部决议复印件(如需投资主体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须提供批准文件复印件); 现场踏勘确认书(原件)。(*)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现场踏勘确认书(原件)。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保证金及处置方式*、交纳:***万元人民币。截止时间:报名截止日**时**分**秒,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处置: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成交后*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若非交易机构、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交易机构留取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违约金归转让方),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在竞价阶段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含唯一意向受让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交易合同的;(*)不支付或未按期全额支付成交价款的;(*)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竞价安排竞价方式加价增价幅度(元)*****自由竞价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延时竞价周期(秒)***服务费由转让方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一次性付清。附件下载附件*:转让标的图片.rar附件*:转让标的租赁情况明细表.xlsx附件*:现场踏勘确认书.doc附件*:交易须知.doc附件*:原审计局*处办公楼不动产权证照.rar联系方式标的咨询王先生****-********、李女士****-********技术支持***-***-****咨询时间公告期内单位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号交易机构黑龙江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