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埇桥区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项目第一包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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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项目第一包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YQCG*******
二、项目名称:埇桥区****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项目第一包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西关办事处人民路东侧康苑小区*#楼****室(皖北医院北)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埇桥区****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项目第一包服务范围:***批次,其中风险监测***(种植***,畜禽产品**,水产品*),监督抽检***(种植**,畜禽产品**,水产品*);(包含****条瘦肉精检测卡三联卡和****条胶体金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卡)服务要求:在中标单位检测过程中,业主单位可在留存样品中随机抽取部分送至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复检;或组成专家组对检测记录进行核查,确定中标单位检测的质量。若检查中发现由于中标单位检测不规范或检测能力不足,将对中标单位情况在省农业厅、市场监管局备案。服务时间:****年*月**前完成抽检任务的**%,****年**月**日前完成抽检任务***%,并出具检测报告。服务标准:(*)、风险监测:抽样方法蔬菜产品按《农药残留分析样本的采样方法》(NY/T***—****)规定执行;畜禽产品按《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抽样规范》(NY/T****—****)规定执行;水产品按《水产品抽样规范》(GB/T *****-****)规定执行。每个被抽查单位原则上抽取*个品种的样品,不得重复抽样。(*)、监督抽查:抽样和检测方法按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农质管函【****】**)要求执行。*、判定依据:种植业产品判定依据:GB****-****畜禽产品判定依据:GB*****-****,农业农村部公告第***号,农业农村部公告第****号,农业农村部公告第***号。水产品判定依据:GB*****-****,农业农村部公告第***号,农业农村部公告第****号,农业农村部公告第***号。五、评审专家名单:刘世梅、丁红、刘洪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执行代理合同约定
收费金额:三个包共*.*万元(包含评审费)由采购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磬云大市场*号楼****室,联系人:刘工,联系方式:***********;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埇桥区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宿州市埇桥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宿州市埇桥区义乌商贸城*楼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宿州市磬云大市场*号楼****室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 话: ***********
十、附件
*.采购文件
*.成交结果公告
*.成交供应商公示材料
*.中小企业声明函办理流程公开累计提交时间:*天*小时**分累计办理时间:*天*小时*分提交申请提交人:******办理意见:请审核提交时间:****-**-** **:**:**提交用时:*天*小时**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