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宣城郎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调整郎溪县2021-8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部分补充条款内容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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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号地块位于建平镇老城区核心区,郎******通过拍卖出让方式取得该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已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号),用地面积*****.**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现郎******申请调整出让合同相关补充条款内容,郎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受理该申请。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该宗地土地出让合同涉及补充条款调整事项公示如下:一、原合同涉及申请调整的补充条款内容郎溪县****-*号地块出让合同补充条款第*条:“关于商品住宅的销售。该项目为商住综合用地,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开发建设,项目商业部分必须完成**%建筑面积主体结构验收后,方可申请对外销售项目住宅部分,且销售面积不得超过住宅总建筑面积的**%;项目商业部分必须完成***%建筑面积主体结构验收后,住宅对外销售面积不得超过住宅总建筑面积的**%;项目商业部分综合验收通过后,方可对外销售项目住宅部分剩余**%的建筑面积。二、调整后合同涉及补充条款内容 关于商品住宅的销售。项目商业部分综合验收通过前,住宅对外销售面积不得超过住宅总建筑面积的**%,项目商业部分综合验收通过后,方可对外销售项目住宅部分剩余**%的建筑面积。其余合同内容条款不变。三、公示地点(一)郎溪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地址:建平镇学后北路***号一楼大厅公示栏(二)郎溪县人民政府网站 (https://***.******.***.cn/)、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cn/)。四、公示时间为期**个自然日,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五、意见反馈方式 (一)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年*月**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郎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至我局提交书面材料; *.将书面材料邮寄至郎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收储中心 (提交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反馈材料需提交人签名或盖章) (二)个人或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每位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三)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六、联系方式联系人:徐建君,联系电话:****-*******。郎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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