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本溪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法院执行无纸化服务购买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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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法院执行无纸化服务购买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汇丰房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FHZB********* 项目名称: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法院执行无纸化服务购买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执行流程智能辅助、跨网约谈、执行卷宗无纸化推进服务、智能审验捺签应用服务、执行节点短信通知。(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缴纳凭据,以及社会保险缴纳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汇丰房地******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汇丰房地******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汇丰房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法院 地址:本溪市平山区解放南路**-* 联系方式:廖雄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汇丰房地****** 地 址:本溪市明山区人民路*栋 联系方式:刘睿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睿 电 话: ***********